椒江区红十字会是从事人道主义救助的社会团体组织。最初成立于1990年9月,当时无编制,无专职工作人员,工作长期挂靠在区卫生局,因缺乏经费未能正常开展工作。1994年3月28日,第一届理事会成立,由椒江市人民政府领导万敏杰任会长。2002年8月10日,经椒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(椒机编[2002]41号)成立台州市椒江区红十字会办公室,为全额拨款全民事业单位,核定编制1名,隶属于椒江区卫生局。2010年,为适应椒江区红十字事业发展需要,理顺管理体制,根据省编委办(浙编办[2006]17号)有关文件精神,2010年9月10日经江区机构编制委员会(椒机编[2010]15号)批准,建立台州市椒江区红十字会,性质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,机构规格相当于正科级,由椒江区政府领导,列入当地群团管理。会长1名,由椒江区政府副区长担任。专职副会长1名,副会长1名,内设机构1个:综合科。
目前,区红十字会核定编制5名,正在列入参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报批之中,现有工作人员3名(含聘用人员1名),有团体会员单位25个,有注团体会员单位25个,注册志愿者5000余人,建有6支志愿者服务队,分别是应急救护队、医疗服务队、社区服务队、赈济救护队、红十字宣传队、造血干细胞捐献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,2017年建立椒江红十字救援队。
椒江区红十字会成立以来,在区委、区政府的领导和重视下,在社会各界的支持下,以“人道、公正、中立、独立、志愿服务、统一、普遍”七项为基本原则,以弘扬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的红十字精神,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,促进人类和平进步事业为宗旨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》和《中国红十字会章程》,广泛传播红十字人道精神,积极开展了备灾救灾、卫生救护、造血干细胞捐献、器官捐献、无偿献血、社区服务、红十字青少年、对外交流援助等方面的工作。